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9月批次学位申请与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邹桂红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6-26 浏览次数:10

各院部、有关导师和研究生:

我校20249月批次学位申请与审核工作即将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本批次学位申请工作原则上面向目前还剩一次学位申请机会或2024年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或有紧急就业需求的研究生。

二、相关要求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1.申请学位博士生和非全硕士生均须进行论文预答辩,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资格审查。其他硕士生是否开展预答辩由各院部根据工作实际自主决定。

2. 预答辩工作应安排在资格审查之前。各院部于资格审查后将预答辩情况统计表报送学位办公室。

3.研究生导师要严格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把关申请学位论文质量。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截至71日之前,具体由各院部安排实施。

2.审查内容:学籍、课程(含必修环节)成绩、在读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学位论文等情况。

申请学位人员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grees.upc.edu.cn,菜单栏:学位/毕业学位/毕业资格审查提交),完善相关学位论文信息。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向所在院部提交书面资格审查表、学位授予知情同意书和其他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 各院部应于72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送学位办公室。

(三)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检测

申请学位人员均须登录“论无忧-学位论文检测机器人”(https://upc.lun51.com/yjs)进行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检测,论文撰写格式检测安排在72日至74日之间进行。各学院应严格监控并指导学生的检测。

  1. 学位论文评审

1.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由所在院部自主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一律要求送外单位专家盲审。

2.博士学位论文一律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各院部应于75日将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五)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性检测

1.申请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学术规范检测。申请学位人员须向院部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从绪论至参考文献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x(务必按此取名,中间不能加空格,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2.论文送审版本要和学术规范检测版本严格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将追究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相关责任。

3.学术规范检测安排在79日至712日之间进行,由各院部组织实施。各院部于论文答辩前将学术规范检测结果认定处理意见表报送学位办公室。

(六)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

1.各院部利用小学期或者暑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为提升答辩效果,保证答辩质量,各院部要在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中实行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3.申请学位人员应在通过论文答辩后3天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完善个人学位授予信息并确认提交。

4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时间不晚于830日。

三、材料报送

各院部91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和有关电子版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并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位授予信息审核和预授学位操作。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告及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按专业学号排序报送)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3.中国石油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学生简况表一式一份(提交校学位会审议)

4.学位论文质量负积分监测表(统计未获学位人员名单)

5.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6.存档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提交国家图书馆存档)

7.装订成册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一份

8.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结果汇总表

9.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和答辩结果分段统计表

10.研究生学位论文存档电子版论文名单

11.不授(缓授)学位人员学位审核情况备案表

12.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意见汇总表(一式2份,提交学位办1份)

13. 校学位会重点审核人员材料(另行通知)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议定和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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