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做好新区2018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黄妍琴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8-09 浏览次数:57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用人单位、中介机构(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团队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鼓励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团队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西新人社﹝2018125号)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新区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个人可以申报。

(二)高层次人才需在2018412日后从新区外全职引进,并于2018年到校工作,与我校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将人事(劳动)关系转入我校。

二、奖励额度

对介绍全职新引进人才来新区工作或创新创业的个人给予奖励:

(一)对介绍新引进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级水平科学家、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的,每引进1人给予个人奖励100万元。

(二)对介绍新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的,每引进1人给予个人奖励30万元。

(三)对介绍新引进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万人计划的,每引进1人给予个人奖励20万元。

(四)对介绍新引进山东省泰山学者工程系列人选及外省相当层次称号获得者的,每引进1人给予个人奖励10万元。

其中,介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计划的,对个人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

三、提报材料

(一)申报个人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需分别填报《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备案表》(附件1)、《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单位信息表》(附件3)和《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表》(附件4)。其中,“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由学校统一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以下证明材料要求按顺序(配以目录)用A4纸胶装成册后上报:

1.引进人才支持个人申报的确认函(须亲笔签名)及有效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与我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申报个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申报个人向我校推介并成功引进人才真实性过程的证明材料(如邮件往来、原始备忘录、会谈记录、图片、影音资料等,须能够展示申报个人在推介引进人才过程中的直接关联性,应有时间备注且不少于两种)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2019814日(周三)前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个人须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个人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新区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备案表.doc

附件2: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单位信息表.doc

附件4: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表.doc

附件5: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鼓励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团队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西新人社﹝2018﹞125号).pdf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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