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资格审查时间:
yh533388银河审查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9月13日的工作日。
2、地点:yh533388银河青岛校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yh533388银河,南门工科楼C座243。电话:0532-86981750
3、青岛校区照相:“虹美数码”店(青岛校区公寓17号楼一层西侧)0532-86981651
4、本学期申请答辩的工程硕士,请加入工程硕士答辩群,群号:240829840,申请时请说明学号姓名。
5、特别说明:今年学校对所有格式(包括论文)做了修改,为确保所用表格为最新版,请务必从指定网址下载相关表格,表格下载网址:http://gs.upc.edu.cn/2018/0907/c14018a200053/page.htm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学位/文档下载栏。)
6.新增加了资格审查系统,经导师批准后,申请学位人员须在2019年9月10日之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系统)(http://degrees.upc.edu.cn/)完善相关学位论文信息,填写相应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相关说明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必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导师批准、审核、签字的有关资料和信息,来校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导师审核签字或资料不全者,不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及要求如下:
1、审查是否交齐培养费。
2、审查开题材料是否齐全,包括:开题报告和文献总述(装订好白色油光皮)、开题报告登记表、文献阅读情况表、工程硕士研究生“专题讨论会”听讲座记录表与书面报告(听前沿讲座后完成的书面报告)、中期考核表,专业外语。(该开题材料应在资格审查一年以前提交,因此时间都是一年前的,此次是重新检查,如果原来已经提交,不用再重复提交);
3、审查现场导师是否为申请学位人员审查论文,并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为加强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审查,现场导师开展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确保在职人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申请学位人员预答辩工作应安排在此次资格审查之前(即9月13日来校资格审查之前)。
4、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填写附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表及封面,并附上附件。即“工程硕士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答辩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中的入学时间为考试时间的第二年3月份,例如学号G1201****,开学时间即为2013年3月,专业为:地质工程 或者 测绘工程;对于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不作要求了,但是鼓励大家将已有成果附上。
5、审核成绩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提交完整的开题材料后,由学院出具)。
6、审查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为保证论文质量,所有学生来资格审查之前需提交导师评议书。
7、按照《yh533388银河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 33号)第二十七条,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每位学位申请人最多只有2次申请学位的机会。在论文评审、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等任何阶段未通过者,终止其当次学位申请。未通过的学位申请人的相关环节材料,都需留存院(部)备查,如出现2次未通过学位申请的申请人相关环节材料,或其它特殊情况,需由院(部)将该申请人2次申请学位的相关材料存放档案馆存档。
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未按规定格式及时提供材料,不予资格审查,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一次性提供完整、齐全的材料)
纸质材料如下:
1、开题的所有材料。(6份材料)
2、资格审查表、封面及附件。
3、学院出具的成绩单。
4、预答辩记录表。
5、1本正式装订的学位论文,并有导师的亲笔签字,以保证与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的电子版论文一致。(请确认创新性声明那一页是最新版本)
6、2寸纸质照片1张,照片下方显示“身份证号+姓名”。
7、学位论文导师评议书(指导教师、合作导师)
电子版材料(可多人集中提供,发至邮箱330556513@qq.com):
1、虹美采集照片电子版,以“身份证号.jpg”命名。
2、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要求是word格式容是:仅提交正文部分(引言至参考文献),用“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命名,(word文件)该文档用于论文重复率检测,请与导师签字的纸质论文保持一致,并务必经导师同意后提交。
6、隐名评审论文电子版(命名:学号姓名,pdf格式)。隐名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格式:http://gs.upc.edu.cn/2017/0307/c14016a200110/page.htm。
四、答辩相关事宜
1、申请学位者在答辩结束两天之内,务必登录“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该信息用于学位授予,不登录者无法授予学位):
http://gs.upc.edu.cn/s/33/t/94/p/14/c/1870/d/2340/list.htm,填写学位信息,学位信息上传到学位库,请务必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学位-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答辩结束后,将该表格打印出来,签字后,上交答辩秘书。
3、资格审查通过后,学院会统一组织相关环节审核考查,相关时间安排请见附件,答辩具体时间会及时告知导师,请随时积极主动与导师保持联系;
4、答辩资料下载及填写注意事项请咨询答辩秘书,每年都会有少许变动,因此请务必亲自下载当年新的文件。学校的下载网址:yh533388银河研究生院的学位学科中的文档下载区:http://gs.upc.edu.cn/2018/0907/c14018a200053/page.htm
5、答辩材料请在答辩后两天内上交答辩秘书。
6、学位证书预计将于2020年1月初发放,学院不再另行通知。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工科楼C243)领取离校通知单,办理好离校手续,方可领取学位证书。联系电话:0532-86981750。
特别提示:论文总文字复制百分比超过15%,将重新审定答辩资格。
yh533388银河yh533388银河
二○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附:在职硕士资格审查及答辩流程:
事项 | 时间 | 负责人 | 具体要求 | 上交材料 |
预答辩 | 资格审查之前 | 现场导师负责 | 根据预答辩小组要求准备 | 预答辩记录表 |
资格审查 | 9月13日之前 | 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 审查成绩、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 | 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材料。 |
论文检测 | 9月22日 | 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 提交经导师审定的正式论文,从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pdf。 | 电子版pdf文档传给学院研究生教学办的负责老师。 |
论文送审 | 10月5日之前 | 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 标准格式装订的隐名送审论文,以及专家评审表 | 一式2份,评审费430元。 |
登陆学位系统 | 11月30日之前 | 学生本人 | 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学位-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 | 系统导出学位申请表格,签字,上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
组织答辩 | 11月30日之前 | 所在系负责 | 答辩秘书负责,需上交学位审批材料、学位论文。 | 硕士上交2份学位论文和电子版论文。 学位审批材料按照答辩秘书通知整理上交。 |
领取学位证书和学位审批材料 | 2020年1月初 | 学生本人 | 领取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 持办理完毕的离校通知单,领取学位证书和学位审批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