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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部分博士点开展博导增列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郭雪娇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7-10 浏览次数:815



各相关学院:

为有效改善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严重两极分化现象和部分博士学位授权点所面临的生存和发展双重困境,全面提升我校博士点建设水平,推进学科、学位点一体化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薄弱博士学位授权点挖掘培养新生力量,针对性开展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遴选增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自愿申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择优选聘、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增列范围

此次博导增列范围为地球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安全科学与工程、力学、化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个人基本条件应满足《yh533388银河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办法》(中石大东发[2012]19号)第七条第1款和第2款要求。

(二)申请人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及经费等业务素质条件统一参照《yh533388银河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办法》(中石大东发[2012]19号)第七条第3款第(1)项要求,相关成果届定时限为201411日至今。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710-12日)

申请人登录学校“e站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表通过系统打印并由个人签字后,附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提交申报学位授权点负责学院。

(二)审核推荐(712-715日)

1.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照要求逐一核对有关信息。

2.学院综合考虑申请人申报条件和申报学位授权点发展需要,按照学校要求提出推荐人员排序名单。   

(三)材料报送(716日)

推荐材料:《新增博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按推荐排序列表,附件11份、被推荐人《博导资格评定申请表》及其相关成果附件材料1份。

(四)专家评议(717-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学院推荐人员通过答辩方式汇报本人近5年主要研究方向、代表性学术成果、指导研究生情况及对今后培养博士生的设想等。专家综合考虑申请人学术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有关学科、学位点发展需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增列博导候选人建议名单(排序)。研究生院对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增列博导候选人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者,由学校发文确定博导资格。

五、其他

(一)此次博导遴选将结合工作开展目的和实际申报情况,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聘,按需增列。

(二)申报材料必须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外,取消本次申请资格,并且五年内不受理其再次申请。

学位办公室

2019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