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根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人社规〔2018〕21号)要求,我省现开展2019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
(一)2017年6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在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申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聚焦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海洋强省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四)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以及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博士后研究人员本站已获得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的;预计出站时间距离2019年5月31日不足6个月(即计划于2019年11月30日以前出站)的;项目涉密的;申报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入选国家及省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尚未完成派出任务的。
二、推荐项目数量
根据山东省要求,学校本次共有11个推荐名额。其中,推荐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项目数量不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50%。
三、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项目资助10万元,二等项目资助5万元,三等项目资助3万元。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设一等项目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博士后研究人员向所在流动站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19年度)》(详见附件1),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各流动站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排序,在《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19年度)》第九项“申报单位审核意见”处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校内项目初评。学校对各流动站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在6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项目初评,根据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项目,并报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山东省评审论证、公示公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分学科组织同行专家匿名通讯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资助项目及等级,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并拨付经费。
五、申报材料与时间
申报省博士后创新项目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19年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1份。除封面外,填写内容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影响匿名评议的信息,否则将不予提交评委,具体填写规范请参见“申报须知”。《申请表》使用A4纸双面印制、订书钉左侧装订。
《申请表》PDF电子版1份,电子版只须包括“一、申请人基本情况”至“七、项目经费预算”等7项内容,请务必删除影响匿名评审的《申请表》封面及申报须知。PDF文件按以下格式命名:yh533388银河—流动站名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例如:yh533388银河—地质学—张三)。
(二)《佐证材料》1份。主要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以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中“二、曾获得的研究成果”中列出的近5年曾获重要科研奖励、基金等资助项目的公布文件(提交公布文件首页和资助项目所在页)或证书,主持的科研项目有关证明(公布文件提交首页和资助项目所在页,或科研项目合同书提交首页和盖章页;参加的科研项目无须提供),学术专著的版权页,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和论文首页(不超过5篇),已授权的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制、页数不超过30页,附在《申请表》之后左侧装订成套。
(三)申报人于2019年6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申请书+佐证材料,附件2)送至学院办公室36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yangjm@upc.edu.cn。各单位汇总申报情况,评审排序后填写(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于2019年6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申请书+佐证材料,附件2)报送至行政楼1201-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liuxiaoyi@upc.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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