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关于开展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黄妍琴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5-17 浏览次数:904

院属各单位:

根据《yh533388银河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10)及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参加2018年聘期考核的教职工。

二、聘用类型

本轮岗位聘用分为高聘、续聘、低聘、转聘。

三、聘用条件

教师岗位聘用条件按照中石大东发〔201911号文件执行,其中高聘副教授一、二级,讲师一、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学校审核通过的学院4号文件执行;思政教师岗位聘用条件按照中石大东发〔201912号文件执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按照中石大东发〔201913号文件执行;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按照中石大东发〔201914号文件执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按照中石大东发〔201499号文件执行。

四、聘用程序

(一)高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聘用条件的教职工(申报三、四级职员岗位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除外)登录学校“e站通”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申报三、四级职员岗位人员填报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1),报送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填报《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2),报送邮箱yangjm@upc.edu.cn

2.材料审核及公示。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业绩认定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例:教学业绩联系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业绩联系科技处等)。

3.二级单位公布指标。二级单位公布本单位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的高聘指标,讲师一、二级岗位的高聘指标,思政教师讲师一、二级岗位的高聘指标,其他专业技术中级一、二级岗位的高聘指标,管理七、八、九级职员岗位的高聘指标,工勤技能三、四级岗位的高聘指标,其中教师副教授一、二、三级岗位控制比例为2:4:4;公布思政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的推荐指标,其他专业技术副高一、二级岗位的推荐指标,管理五、六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三、五、六级岗位)的推荐指标,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推荐指标。

4.二级单位评议及公示。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确定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讲师一、二级岗位,思政教师讲师一、二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中级一、二级岗位,管理七、八、九级职员岗位,工勤技能三、四级岗位的拟聘人选;确定思政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副高一、二级岗位,管理五、六级职员岗位(含专业技术三、五、六级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推荐人选及推荐顺序;公示拟聘人选和推荐人选(含推荐顺序),无异议后报送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学校公布指标。学校公布教授二、三级岗位的高聘指标(现已完成学校评议及公示),思政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的高聘指标,其他专业技术副高一、二级岗位的高聘指标,管理五、六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三、五、六级岗位)的高聘指标,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高聘指标。

6.学校评议。召开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会议,确定思政教师副教授一、二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副高一、二级岗位,管理五、六级职员岗位(含专业技术三、五、六级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拟聘人选。

7.学校公示、审定。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拟聘人选,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聘用结果。

8.学校与受聘教职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发文公布岗位聘用结果。

(二)续聘、低聘程序

1.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2.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聘用结果。

3.学校与受聘教职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发文公布岗位聘用结果。

五、申诉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所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申诉人。若仍有异议,可向岗位聘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诉。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岗位聘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六、时间安排

聘用工作暂按以下日程进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51719日,申请高聘人员完成申报。

520日至24日,二级单位完成申请高聘材料的审核、公示,公布高聘指标和推荐指标。

527日至31日,二级单位完成评议、公示,并向学校报送拟聘人选和推荐人选(相关表格见附件34)。

610日至14日,学校公布高聘指标,完成评议及公示。

617日至21日,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类各级岗位聘用名单,审定聘期任务,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七、其他

1.三、四级职员的高聘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转岗聘用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实施。

3.在东营校区工作且人事关系隶属于教学院部的教职工参加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岗位聘用。

4.本次岗位聘用中岗位等级发生变化的教职工,其相关待遇从20191月份起兑现。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516

4号-关于印发《yh533388银河教师岗位聘任条件、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的通知.pdf

5号-关于印发《yh533388银河实验技术系列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的通知.pdf

6号-关于印发《yh533388银河管理岗位职责及聘期任务》的通知.pdf

附件1:三、四级职员岗位聘用申报表.doc

附件2:工勤技能岗位高聘申报表.doc

附件3:拟聘人选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