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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黄妍琴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10-09 浏览次数:326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青科规字【201831号)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8年第五批青岛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落实《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与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等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领域的人选,特别是能够在集成电路、微机电系统、光通信、云计算和大数据、仪器仪表、轨道交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海工装备及海洋生物等领域攻克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创新发展的创新领军人才人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11后出生),为我校近3年内从青岛市外新引进的人才(签订合同时间为201511之后)。

2.研究领域符合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方向。申报人入选后,原则上在青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在青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3.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研发工作经历,或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经验;拥有多项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

4.所在团队组织结构合理,主要成员稳定,团队规模不少于5人。

5.所在单位具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并能为申报人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

三、支持政策

1.领军人才入选后,将分别给予100万元创业创新研发补助和30万元安家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领军人才还可申请创新平台建设、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等方面支持。

2.领军人才在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办公用房、国家和省人才计划配套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1.推荐数量:我校向青岛市限额推荐创新领军人才2名。

2.请各单位于20181015前将《第五批青岛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报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120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uht@upc.edu.cn

注:请学院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12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报送至C361,电子版发至huangyq@upc.edu.cn  

3.经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申报人进行网上填报,申报人须于102217时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联系人:徐昊天

联系方式:0532-86981882

附件:第五批青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书.doc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