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5号)、《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配备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130号)要求,现就我校高层次人才申领“山东惠才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范围 1.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组发〔2016〕25号)引进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2.经我校推荐,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科学技术奖首位获得者,中国政府友谊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等。 3.入选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入选者,“外专双百计划”个人入选者和入选团队核心成员,齐鲁文化名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最高奖、一等奖首位获得者,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家等。 4. 我校引进的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省直有关部门设立的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其中,全职引进到我校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 我校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岗位上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学位人员,具有较好创新创业业绩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其他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颁发类别 所有符合颁发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需要按流程进行系统申报。高层次人才经以下程序取得“山东惠才卡”: 1.直接颁发。属上述分类高层次人才中(一)(二)(三)类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公布文件和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直接颁发“山东惠才卡”。 2.审核颁发。属上述分类高层次人才中(四)类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颁发“山东惠才卡”。 3.评审颁发。属上述分类高层次人才中(五)类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综合评审后颁发“山东惠才卡”。 三、申领流程 1.个人申报。高层次人才于8月28日前按照《高层次人才操作手册》(见附件3)提交申请材料(所在单位选择“山东省-中央直属单位-yh533388银河”),并将“高层次人才范围”中涉及相关荣誉称号证明材料PDF文件(若有多个荣誉称号,请合并为一个PDF文件)、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2.服务专员及学校审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15376762587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5号).pdf 附件2: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配备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130号.pdf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